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东莞港高质量发展、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放申报!
樟木头政务 2026-07-14 16:20


开放申报!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
东莞港高质量发展
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各位企业家朋友: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近期已开放或即将开放申报相关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涵盖新型消费培育、港口物流外贸、文旅产业提质等细分领域,快来查看申报指南吧!


申报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事项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7月7日至7月17日17:00

事项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①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选择对应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申报指南的要求填选申报信息、办理情形、申报材料等内容,并同步选定任一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纸质材料交件大厅。


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可等待上门取件后寄往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前往线上申报时选定的交件大厅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请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②线下申报

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件录入。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二)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纳入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库企业。


(三)专项资金支持标准

专项资金支持类型包含补助类和奖励类,按照以下不同标准进行奖补,单个企业累计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补助类项目主要对投入结果能转化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项目进行补助;奖励类项目主要对投入资金无法资产化的项目进行奖励,有效投入包含场地租赁费、品牌授权经营费用、场景搭建、展陈设备、软装布置等直接费用,不包含人员薪酬、货款、税费等间接费用。


(四)联系方式

①申报业务咨询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联系电话:0769-22818603

②“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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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东莞港高质量发展事项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24日17:00。


事项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①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选择对应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申报指南的要求填选申报信息、办理情形、申报材料等内容,并同步选定任一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纸质材料交件大厅。


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可等待上门取件后寄往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前往线上申报时选定的交件大厅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请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②线下申报

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件录入。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二)支持对象

纳入东莞市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统计的集装箱港口运营企业(归属同一控制人的港口运营企业可合并申报)。


(三)支持标准

港口运营企业同时满足“当年新开通(含加密)国际海运航线不少于6条”“新开通(含加密)国际海运航线船舶靠港作业航次不少于60航次”“当年国际海运航线作业航次同比增长超过10%”的,按照新开通航线10万元/航次、新开通冷链产品专线50万元/航次、加密航线6万元/航次予以支持,总支持资金不超过720万元。


(四)联系方式

①申报业务咨询

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联系电话:0769-22813810

②“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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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6年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31日17:00。


申报企业或个人可在申报期内自主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后,如需要补正材料的,请在收到补正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①线上预审后线下交件

相关申报企业或个人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线上申报;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线上预审申报。进行线上预审申报时,请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预审通过后,申报企业持预审通过后的纸质材料到申报时所选择的交件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交件时需出示预审通过的短信。


②线下申报

相关申报企业或个人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材料后,按材料要求准备好后可预约到全市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


(二)申报主体

①镇街(园区)旅游管理部门

②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已办理税务登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③在东莞市从事旅游相关工作的个人


(三)资金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包括12项:重大旅游项目补助、景区配套设施补助、旅游宣传推广项目补助、旅游活动补助、民宿补助、贷款贴息、旅游品牌奖励、研学游奖励、露营地奖励、人才奖励、旅游商品奖励、旅游商店奖励。

同一项目多级多类获奖,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已扶持过的项目晋级的,按差额奖励。


(四)联系方式

①申报业务咨询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769-22837009

②“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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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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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申报,东莞市,纸质材料,政务服务中心,资金,旅游产业,提交,场景,一政务服务中心, i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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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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